濮陽市生態環境局審批事項清單
發表時間: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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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基本目錄事項名稱(主項) | 基本目錄事項類型 | 業務辦理項名稱 | 法定辦結時限 | 承諾辦結時限 | 辦理流程 | 材料清單 |
1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非輻射類且編制報告書的項目)首次申請 | 60 | 6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行政審批申請書;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眾參與說明。 |
2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非輻射類且編制報告書的項目)重新報批 | 6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3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非輻射類且編制報告書的項目)重新審核 | 6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4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非輻射類且編制報告表的項目)首次申請 | 3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行政審批申請書;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
5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非輻射類且編制報告表的項目)重新報批 | 3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6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非輻射類且編制報告表的項目)重新審核 | 1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7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輻射類報告書)首次申請 | 6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行政審批申請書;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眾參與說明。 |
8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輻射類報告書)重新報批 | 6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9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輻射類報告書)重新審核 | 1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10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輻射類報告表)首次申請 | 3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行政審批申請書;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
11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輻射類報告表)重新報批 | 3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12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輻射類報告表)重新審核 | 1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13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告知承諾審批(報告書項目) | 6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告知承諾制審批報批申請表及承諾書;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眾參與說明。 |
14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省市縣) | 行政許可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告知承諾審批(報告表項目) | 3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告知承諾制審批報批申請表及承諾書;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
15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的備案(非輻射類) | 無法定時限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備案申請; 2.環境影響評價后評價報告。 |
16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市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的備案(輻射類)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17 | 排污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排污許可證新申請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屬于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在提出申請前已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單位基本信息、擬申請許可事項的說明材料; 2.屬于城鎮和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排污單位的納污范圍、管網布置、終排放去向等說明材料; 3.屬于排放重點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實施技術改造項目的,排污單位通過污染物排放量削減替代獲得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說明材料。 |
18 | 排污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排污許可副本變更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排污許可證申請表; 2.排污許可證承諾書。 |
19 | 排污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排污許可正本變更(單位名稱變更) | 1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20 | 排污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排污許可正本變更(單位注冊地址變更) | 1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21 | 排污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排污許可正本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 | 1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22 | 排污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排污許可正本變更(其他正本中載明的基本信息變更) | 1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23 | 排污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排污許可證延續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24 | 排污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排污許可證申請補領 | 1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排污許可證申請表; 2.損毀的排污許可證(遺失聲明)。 |
25 |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和擴大審核 | 行政許可 |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和擴大審核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 2.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3.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 |
26 | 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和進出口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備案 | 20 | 5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經審批的放射性同位素的轉讓審批表或進出口審批表; 2.放射源編碼卡或密封放射源出廠證書; 3.備案申請單位的輻射安全許可證正副本。 |
27 | 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和進出口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放射性同位素進口備案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28 | 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和進出口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放射性同位素出口備案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29 | 放射性同位素異地使用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放射性同位素異地使用備案(省內跨省轄市) | 20 | 5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放射源異地使用備案表; 2.輻射安全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 3.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操作規程、輻射工作人員培訓證書。 |
30 | 放射性同位素異地使用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非密封放射性物質異地使用備案(省內跨省轄市)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31 | 放射性同位素異地使用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射線裝置異地使用備案(省內跨省轄市) | 20 | 5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射線裝置異地使用備案表; 2.輻射安全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 3.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操作規程、輻射工作人員培訓證書。 |
32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新申請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 2.新申請輻射安全許可證的材料和制度文件。 |
33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變更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輻射安全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2.變更輻射安全許可證的材料。 |
34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法人變更 | 1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輻射安全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
35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注冊地址變更 | 1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36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單位名稱變更 | 1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
37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重新申請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 2.重新申請輻射安全許可證的材料和制度文件。 |
38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 | 3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申請表; 2.監測報告(包括個人劑量監測報告和輻射環境監測報告); 3.許可證有效期內的輻射安全防護工作總結。 |
39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注銷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輻射安全許可證注銷申請表; 2.廢舊放射源回收(收貯)備案表(沒有放射源的不用提供該項); 3.已獲批準的放射性工作場所退役證明材料(無需退役的不用提供該項)。 |
40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部分終止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輻射安全許可證部分終止申請表; 2.廢舊放射源回收(收貯)備案表(沒有放射源的不用提供該項); 3.已獲批準的放射性工作場所退役證明材料(無需退役的不用提供該項)。 |
41 | 輻射安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級輻射安全許可證補發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輻射安全許可證補發申請表; 2.省級報刊上刊登的輻射安全許可證遺失公告。 |
42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首次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申請書》; 2.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證明材料; 3.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4.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5.符合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 6.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7.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
43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現有經營單位重新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申請書》; 2.現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3.有符合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 4.有與所經營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處置技術和工藝; 5.上次申領至本次換證申請期間有關環保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 |
44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基礎信息變更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申請書》; 2.企業變更或補發請示(說明變更原因); 3.企業的新、舊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變更法人的,提供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
45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企業名稱信息變更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申請書》; 2.企業變更或補發請示(說明變更原因); 3.企業的新、舊營業執照復印件。 |
46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信息變更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申請書》; 2.企業變更或補發請示(說明變更原因); 3.企業的新、舊營業執照復印件,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
47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經營場所負責人信息變更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變更或補發請示(說明變更原因); 3.新經營場所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
48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遺失補辦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企業關于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遺失補辦的申請 |
49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到期換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 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2.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申請表; 3.申領至換證期間環保問題的整改報告。 |
50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注銷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 企業關于注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申請; 2. 《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
51 | 貯存危險廢物超過一年的批準 | 行政許可 | 貯存危險廢物超過一年的批準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公司關于危險廢物延期貯存的申請; 2.河南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
52 | 固體廢物申報登記確認 | 行政確認 | 固體廢物申報登記確認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表。 |
53 | 廢舊放射源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廢舊放射源備案(送至省放廢庫)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河南省廢舊放射源回收(收貯)備案表; 2.送貯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正、副本,接收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正、副本; 3.放射源編碼卡及廢源回收證明。 |
54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 | 行政許可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證新申請 | 6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符合本地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的證明文件; 2.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申請證明材料; 3.所在地縣(區)環保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 4.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申請書; 5.專家意見。 |
55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 | 行政許可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證重新申請 | 6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申請證明材料; 2.專家評審意見; 3.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申請書; 4.符合本地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的證明文件; 5.所在地縣(區)環保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 |
56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 | 行政許可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證變更 | 6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申請書; 2.企業的新、舊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變更法人的,提供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企業變更或補發請示(說明變更原因); 4. 廢棄電器電子處理資格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
57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 | 行政許可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證注銷 | 20 | 即辦件 | 受理-審查-決定-辦結 | 1.對經營設施、場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對未處置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作出妥善處理的證明材料; 2.企業關于注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證書》的申請; 3.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