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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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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 在2022-01-07:14:43:47說:
局長及領導:您好!近期濮陽市空氣污染嚴重,請繼續協商交通局執行限行單雙號政策,空氣質量影響到每一個人的身體健康,請重視空氣污染,嚴查污染源,限行是必不可少的一項有效措施,謝謝!!!
回復內容:
您好,感謝您對環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關于“濮陽市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的問題收悉,現答復如下:
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一直是環保工作的目標和努力方向,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面源等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明顯。為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濮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氣象形勢研判分析,我市及時啟動預警響應,采取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等綜合減排措施,并根據需要適時采取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
生態環境保護絕不以影響群眾生活為代價,而是在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的同時,更好的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最大程度的減少對經濟活動的影響。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國家和河南省有關重污染天氣應急要求,更加精細化、科學化實施管控措施,提升治理實效,確保老百姓能夠呼吸到清新潔凈的空氣。
感謝您對環保工作的支持,歡迎您繼續關注環保,多提寶貴意見建議。 -
生態環境公報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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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公報 在2021-12-29:17:07:51說:
濮陽市歷年生態環境公報能否公開下,政府公開的都是一些政府信息情況,沒有什么實際意義。普遍公眾獲取一些數據資料太難了
回復內容:
我市每期的空氣質量月報都進行網上公示公開,您可以登錄濮陽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在環境監測欄目中進行查看,感謝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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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水資源平衡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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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水資源平衡 在2021-12-28:08:38:49說:
金堤河多個河段出現大量非法錨魚人員使用可視漁具粘網等破壞生態平衡
回復內容:
環境舉報熱線請撥打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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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環保綜合監管平臺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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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環保綜合監管平臺 在2021-12-03:17:35:13說:
“2020-07-31 我市智慧環保綜合監管平臺啟動儀式舉行,我市還將積極發動公眾參與,市民可通過手機APP實時舉報發現的環境污染問題,共建美麗環保家園。”我想詢問一下這個文章里的app是什么,沒有找到,還是該項目已經停滯了呢。以及我們市民有什么途徑可以很方便地了解到地方水質情況,能不能像我們的大氣監測點分布一樣,點進網站就可以看到地圖上具體的位置和超標情況,每月的質量月報只有文字描述感受不到離我們有多遠,一個小小的建議希望采納。
回復內容:
智慧環保綜合監管平臺App即為濮陽環境App,但該App并未在應用商場上架,如需下載請掃描濮陽環境App二維碼掃碼下載,感謝您的留言。(濮陽環境App二維碼請直接在網站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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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應急預案備案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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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應急預案備案 在2021-11-24:15:38:23說:
您好,是否可提供濮陽縣生態環境局應急預案備案部門的聯系方式及相應問材料要求。謝謝
回復內容:
濮陽市生態環境局濮陽縣分局辦公電話:0393-3233496,感謝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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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讓不讓燒煤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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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讓不讓燒煤 在2021-10-19:12:47:59說:
在清豐縣內剛剛過10月,已經有人開始悄悄燒煤,還有偷偷燃燒垃圾的,估計到11月后又是煤味彌漫,清豐并不是像東北那么冷,冬天平均零下十度左右,再說都已經通電通氣.濮陽本來就是重點監測城市,清豐縣監管不嚴,甚至有些亂,底下還有私下交易煤,什么無煙煤,有的個別人或者租房的人不舍得用電和燃氣,有人查就收起來白天不燒晚上燒,嗆的不行,沒人查就非常污染,本來污染不能松懈,也不知道是私人買賣手段高超,還是不重視,如果允許燒煤我們應該出個文公示一下.
回復內容:
感謝您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散煤禁燒等問題建議您向濮陽市散燒辦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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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讓不讓燒煤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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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讓不讓燒煤 在2021-10-19:12:45:52說:
在清豐縣內剛剛過10月,已經有人開始悄悄燒煤,還有偷偷燃燒垃圾的,估計到11月后又是煤味彌漫,清豐并不是像東北那么冷,冬天平均零下十度左右,再說都已經通電通氣.濮陽本來就是重點監測城市,清豐縣監管不嚴,甚至有些亂,底下還有私下交易煤,什么無煙煤,有的個別人或者租房的人不舍得用電和燃氣,有人查就收起來白天不燒晚上燒,嗆的不行,沒人查就非常污染,本來污染不能松懈,也不知道是私人買賣手段高超,還是不重視,如果允許燒煤我們應該出個文公示一下.
回復內容:
感謝您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散煤禁燒等問題建議您向濮陽市散燒辦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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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垃圾堆放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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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垃圾堆放 在2021-08-15:18:51:48說:
河南省濮陽市濮陽縣徐鎮鎮晁占村,一居民往河道內傾倒堆砌垃圾,造成污染,廢料堆積,氣味難聞,已經對我們生活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我們向鄉政府舉報但其對該污染行為采取漠視,希望您能夠予以幫助,以便能夠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回復內容:
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聯合濮陽縣分局、徐鎮鎮政府就網友舉報“濮陽縣徐鎮鎮晁占村,一居民往河道內傾倒砌垃圾,造成污染,氣味難聞”一事開展現場調查,經現場調查,群眾舉報情況部分屬實。現將有關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現場調查情況
經現場調查,確認網友舉報位置為濮陽縣徐鎮鎮晁寨村西100米與前九章村域交界處的一排水溝,排水溝北側沿岸有少量堆砌垃圾和雜物,溝內水量較小,有部分塑料瓶等生活垃圾浮于溝內,現場調查時未發現氣味難聞現象。
二、處理情況
當場要求徐鎮鎮政府對河道內垃圾雜物進行清理,并加強該區域的衛生清掃工作,及時清運垃圾,嚴防水體環境污染。 -
耕地保護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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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護 在2021-08-10:10:11:30說:
我村欲將一大塊耕地承包給養豬場排廢水,有人說養豬場排出的費水含消毒劑等有害物質,在殺死農作物的同時會對耕地造成永久性破壞,該地將永遠寸草不生。請問是這樣的嗎?請領導百忙中解答 謝謝
回復內容:
網友您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我局職責,現答復如下:
《排污許可條例》(國務院令第736號)第二條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第十七條規定“排污單位應當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建立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因此,養豬場應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記載的排污要求排放污水。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從事畜禽養殖經營活動應當及時對畜禽糞便、污水進行收集、貯存、清運等處置,禁止將未經處置的畜禽糞便、污水直接排入環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因此,養豬場應對產生的污水進行處理,不能直接排入耕地。
綜上,養豬場要對產生的污水進行處理,不得將污水直接排入耕地,并應當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按照排污許可證記載的要求排放污水。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注。 -
我市噪音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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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噪音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在2021-07-11:13:23:25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47條規定了在居民區內裝飾裝修的減少噪音污染的要求,但是筆者通過查詢我市有關噪音的文件,卻并未找到對這一條款的細化規定,然而北京市、鄭州市等城市均出臺了相對應的政府規章,具體細化了在居民區裝飾裝修的時間,請問我市何時才能解決這一基礎民生問題?
回復內容:
根據濮陽市政府印發的(《濮陽市環境網格化監管方案》濮政2016 ,25號),建議向有關部門咨詢。